长春市旅游协会关于换发 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兼职导游: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及长春市旅游局的要求,现就我市电子导游证换发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申领电子导游证的条件
1.持有有效导游IC卡的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2013年10月1日)以后,因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被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
3.合法取得导游资格证,未申领过导游IC卡的人员。
(二)不符合换发电子导游证的条件
1.导游资格证与身份证信息不匹配的人员;
2.导游资格证编码规则与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则不符的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2013年10月1日)以前,因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被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换发电子导游证的情况。
二、申领流程
(一)兼职导游申领流程
1.兼职导游登录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导游入口”进行注册,也可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支持安卓和苹果系统两个版本,可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申领电子导游证,如实填报基本信息,选择所在机构类型:行业组织→所在机构名称:长春市旅游协会→工作性质:兼职;
对因身份信息更改等客观原因无法直接换证的,待导游上传有效证明材料并经市旅游局与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后,再予以办理。
2.到长春市旅游协会办理兼职导游入会手续,本人携带导游IC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白底小二寸照片两张(与电子证上传的证件照同版);未存档导游需携带资格证原件进行存档。填写《长春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
备注: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可先拨打电话88571006、88571007进行查询资格证号,先行填报。待现场审核时提供报考时填报学历原件领取资格证并进行存档,否则不能领取资格证,驳回电子导游证申请;
3.由长春市旅游协会完成兼职导游信息核实确认,并将《长春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会员登记表》扫描件发至市旅游局指定邮箱;
4.长春市旅游局审批后,长春市旅游协会委派专人持加盖长春市旅游协会公章的《领取电子导游证人员名单》,领取电子导游证。
三、其他
电子导游证是今后从事导游工作的有效证件;也是对导游进行管理的基础,长春市旅游协会高度重视此次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办理导游IC卡业务,自7月1日起导游IC卡停止使用,预计6月至7月为办理高峰期,全年即可申领电子导游证,导游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前来办理。
四、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电子证咨询电话:
0431-88571001,88571003
2016年导游资格证领取及查询电话:
0431-88571006,88571007
办理地点:
长春市旅游协会,南关区昆明街211号(陕西路昆明街回族小学旁,长发旅游集团),一楼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 9:00-11:30 13:30-16:30(节假日正常休息)
长春市旅游协会
2017年6月7日